安全预案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安全保健>安全预案> 文章

禄口中心园各项安全预案

发布时间:2013/10/31 16:30:22 作者:秦小芬 浏览量:987次

禄口中心园各项安全预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性事故,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为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安全控制预案。

二、安全事故防控预案

(一)、组织学生春游、郊游及大型外出活动安全预案

⒈凡是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一律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并签订安全活动责任书。组织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名幼儿的安全。对幼儿加强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幼儿平安归校,做到万无一失。

⒉全园性的活动要上报,班级活动要向本园申报,由本园主管领导审批后,做好活动组织方案或办法。

⒊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及活动安排。

⒋组织者将参加活动人数清点上报主管领导。

⒌租用车辆必须是规范营运单位客车,车况要良好。驾驶人员有多年驾驶经验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⒍组织幼儿上车有序,不要争先恐后,要教育幼儿在车内不要打闹,不要将头伸到窗外。

⒎到达目的地后要有组织开展活动,不能随意“放羊”。分散自由活动,教育幼儿不要到危险地方玩要,,特别是水渠和偏僻的地方等。发生问题或事故要及时报告老师。

⒏当幼儿发生伤亡、丢失事故后,组织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在组织老师积极救助的同时,加强对其他孩子的监督和控制,抢救受伤人员,利用无线电话或就近电话与上一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严重受伤人员要送往就近医院。

⒐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就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出事地点,详细了解出事原因,实施抢救。

⒑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清点人数上报领队领导,并有秩序上车。组织领导和老师跟车回校,待孩子全部安全离开。

(二)、突发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⒈监督制度与管理

⑴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种管理制度。 ⑵加强学校的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卫生保健知识课程,指导、督促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的日常管理。

⑶学校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对学生集体用餐、饮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促使食物提供部门积极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⑷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嗣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灭菌,特别是对食堂、食品原材料库房,要积极消除“四害”及发霉变质原料,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和安全使用原材料。

⑸加强食堂工作区及库房进入人员的管理和控制,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防备坏人投毒、破坏。

⑹严格食品原材料采购规定。“三无”、过期、腐变的食品及原料不得供师生和加工制作,从源头上把住食物安全检查关。校医人员应加强指导与检测。

⑺学校一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按公安、卫生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样品和实情。

⒉报告与救治

⑴学校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应在第一时间向市卫生防疫站、教委、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封存一切食物,防止食物扩散。

⑵学校主管领导及食物加工工作人员应如实提供详细食物所用原料、采购来源、品种、辅料及制作过程。

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对中毒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⑷对中毒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点中毒人数,组织车辆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三)、防止传染性疾病控制预案

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防止传染性疾病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组织、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

⒉当学校发生传染病例时,学校要按照具体要求启动紧急领导指挥机构加以隔离控制,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疫情,全面开展预防工作。

⒊按照预防“非典”时期一样加强管理,学校各部门通力配合,统一指挥,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宣传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树立良好卫生意识和习惯,注重室内通风、勤洗手等。

⒋加强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保持通风换气,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配专职、兼职人员定时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

⒌校医务人员根据传染病因掌握紧急处理方法,保证遇到异常情况能够按工作规程及时妥当处理。(每天定时测体温、招待零报告、消毒药物配制、免疫接种等到制度)。

⒍学校按照采购计划保证预防疾病物质的供应和储备。

⒎学校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对全校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⒏全校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根据病人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老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⑵对病人工作、学习、生活接触人员、场所均采取相应隔离控制措施。

⑶学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⑷学校紧急指挥机构对学校人员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

⑸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流动,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报批。对疫区来访、探亲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报告、隔离管理。

三、突发事故救助原则

1、当校园内发生突发性事故 时,学校在组织上实施抢救中应按照先学生后教师、先重伤人员后轻伤人员、先群众后党员,领导者干部的原则实施抢救。

2、凡遇地震、火灾、楼梯、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时,学校要做到统一领导者指挥,统一调动人力、物力,统一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抢救。

版权所有©禄口中心幼儿园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新寓 电话:(025)52770707 管理登录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27号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