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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11/22 9:20:29 作者:admin 浏览量:991次

一、主要工作

1. 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督查学校一年来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及长效机制的建立,为学生健康成长创建安全、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助力。

2. 中小学责任督学听评课1节。

3.幼儿园责任督学就办园行为督导开展“回头看”,督导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2日)

4. 中小学责任督学完成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督查表并撰写月督导报告,幼儿园责任督学就“回头看”情况撰写月督导报告。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学生欺凌防治文件,见附件。

2.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江宁教督〔2019〕10号),按照流程规范督导。

3. 督导前通知挂牌督导学校做好自查,认真填写《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自查表(学校)》并准备台账。

4.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图片等记录,现场完成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督查表》和《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

5.中小学责任督学11月26日前将月督导报告、《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督查表》和听课评表发至邮箱jnddslcy@163.com,幼儿园责任督学于28日前将“回头看”情况发送各责任区组长,组长于30日前发czr6411@163.com

附件:教育部、省市关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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