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11/22 9:20:29 作者:admin 浏览量:1913次
一、主要工作
1. 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督查学校一年来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及长效机制的建立,为学生健康成长创建安全、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助力。
2. 中小学责任督学听评课1节。
3.幼儿园责任督学就办园行为督导开展“回头看”,督导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2日)
4. 中小学责任督学完成《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督查表》并撰写月督导报告,幼儿园责任督学就“回头看”情况撰写月督导报告。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学生欺凌防治文件,见附件。
2.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江宁教督〔2019〕10号),按照流程规范督导。
3. 督导前通知挂牌督导学校做好自查,认真填写《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自查表(学校)》并准备台账。
4.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图片等记录,现场完成《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督查表》和《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
5.中小学责任督学11月26日前将月督导报告、《江宁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督查表》和听课评表发至邮箱jnddslcy@163.com,幼儿园责任督学于28日前将“回头看”情况发送各责任区组长,组长于30日前发czr6411@163.com
附件:教育部、省市关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文件
1